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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多少克判处死刑?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1日 合肥刑事律师   http://www.hfxslaw.com/

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此外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接向走私毒品的犯罪人购买毒品的,应视为走私毒品。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 走私走私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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