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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院查封的物品一卖了之

发布时间: 2013年9月17日 合肥刑事律师   http://www.hfxslaw.com/

法院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让徐某还钱,徐某却偷偷将法院查封的物品一卖了之。18日,洪山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徐某拘役3个月。

  徐某是洪山区某图文处理门市部经理,因与武汉某广告传播公司发生经济纠纷,被告上法院。2004年6月,武汉市中院终审判决,徐某公司的一台日本写真机和一台冷裱机归对方所有。但徐某置之不理,将东西藏了起来。2004年8月,法院查封了这些物品,徐某却将上述物品转卖给了不知情的郭某,然后跑到上海打工。

  2005年4月,洪山警方立案。今年5月29日,徐某被抓获归案后,其家属这才慌忙拿出7.5万元赔付给了对方公司。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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