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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刑?缓刑期限如何计

发布时间: 2013年9月17日 合肥刑事律师   http://www.hfxslaw.com/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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