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人的义务
发布时间: 2014年12月15日
合肥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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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义务】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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