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俊律师,合肥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如果取保候审还会判实刑吗?
一、如果取保候审还会判实刑吗
还是有可能判实刑的,关键看案情。
1.即使取保候审也会有被判实刑的可能,关键还要看具体案情。但是可以取保候审,就有判缓刑的可能。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二、如果取保候审了还会判什么刑的
判什么刑与取保候审没有直接的联系。
1.取保候审后,一般判刑与是否取保候审之间无联系,犯罪分子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判刑,未构成犯罪的依法不予判刑。
2.取保候审只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三机关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缴纳保证金,以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者妨害后续侦查、起诉和审判活动,并且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与是否判刑、判刑标准无联系。
三、被取保候审还会判缓刑的吗
不一定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情形。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取保候审和判处缓刑都有一定的法定情形的,比如如果罪犯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在怀孕的妇女,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如果犯罪嫌疑人有悔罪的表现,并且不会再犯罪的话,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申请取保候审一般谁担保?
一、 申请取保候审一般谁担保
申请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二、《刑事诉讼法》对保证人和被取保人义务的规定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申请取保候审是需要具备条件的人员来进行办理的,如果保证人本身就不具备民事权利,或者属于违法犯罪分子的,那么显然是不具备保证人的资格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的取保条件和有关事项的程序来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