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8
甘肃、云南、安徽、陕西、辽宁、广东、福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我院先后接到若干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若干问题,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分别提出如下意见,供作参考。(一)关......
10-05
安徽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7年12月24日普刑上字第70号、1958年2月9日法研字第8号函悉。关于管制的刑期可否折抵徒刑刑期的问题。我们的意见,徒刑的刑罚较管制的刑罚为重,徒刑和管制的执行方法也不同,徒刑是在劳动改造机关监......
10-02
第二百四十八条 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
09-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1998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
0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百五十二条: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你室1984年11月8日“关于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有强奸罪,是否应负刑事责任的电话请示”已悉。经研究,我们认为:我国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