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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杀”成功|记历时两年反索赔工程款纠纷胜诉案件

发布时间: 2020年1月16日 合肥刑事律师   http://www.hfxslaw.com/

案号:(2017)皖01民初812号

承办律师江海俊律师团队
案情简介:
     2017年原告(反诉被告)浙江某建设公司(以下简称 “A公司”)以合肥某房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款为由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工程余款以及违约金共计41,523,083元。B公司慕名找到我所江海俊主任寻求帮助,并提出整个工程结算审计工作已结束。依据审核报告,B公司已超额支付工程款,且A公司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和图纸并不完整。接受委托后,江海俊律师团队积极收集证据,准备法律文书并及时提起反诉,要求A公司返还B公司超额支付的工程款及利息。
案件结果:
     经法院审理,确认B公司向A公司超额支付工程款3,863,483元,A公司应予返还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办案心得:
     此案历经两年,案件证据材料复杂繁多,前期准备时间长,标的大,难度高。在开庭之前,江海俊律师团队与B公司高层反复商议,从代理案件思路和证据上都做了非常充分的准备,团队律师把每一个对方可能会展示的证据、庭审可能会涉及的问题,都反复进行论证、推演,从而做出精准的预判,取得胜诉判决是意料之中。
办案感悟
     本案的判决不仅让委托人避免了巨额索赔,还让索赔方——A公司退还款项本息合计430万元,可谓是“反杀成功”。该案的胜诉是江海俊律师团队专业化定位、成员间密切合作及复盘模式的又一典范。唯成功不止步,使委托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是金亚太律师的始终不渝的追求。江海俊律师团队将再接再厉,不负韶华,迎接挑战!



撰稿人:李玉琳

江海俊主任律师  

联系方式:18655148755 (微信同号)

电子邮箱:jytjhj@126.com

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全国优秀律所 安徽十强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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