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土地的风险防范!
哪些工业用地不能转让?
什么是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工业用地转让限制有哪些?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缴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3、凡享受政府用地优惠政策的工业用地已完成厂房建设(含投资超总额25%)的工业用地,必须按原享受的优惠地价标准上限,交足差额土地出让金,并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变)后方可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4、已办理金融抵押的工业用地不得转让。
5、按司法程序被法院查封的工业用地,未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得办理转让。
6、实际已将工业用地改作其他用途的不得直接办理转让,必须按违法用地处理,追缴土地出让金后方可办理转让或收回土地使用权。
7、共同共有土地使用权,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转让。
8、政府已列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得转让。
9、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不得转让。
如有:土地转让、股权收购、买卖合同、企业应收账款、建筑工程纠纷等问题,欢迎咨询,江海俊团队律师为您排忧解难。
■ 通信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69号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 联系电话:13855141990,18655148755■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 微信公众号搜索jytjhj168
■ 投递邮箱:jytjhj@126.com
金亚太.诚招英才.虚位以待
|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169号安粮东怡金融广 场B座37层,办公面积2500平方米,在职执业律师100余人。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在发展中坚持“人和共创完善、执著成就经典”的人才战略,并设立十多个法律事务部,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力求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的同时,力争成为华东地区最好的品牌化法律服务机构。
合伙人律师招聘:
岗位要求:
1、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3年以上)无不良执业记录;
2、能够独立组建业务团队,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者优先;
3、认可金亚太专业化、品牌化的理念,愿与金亚太共同成长;
4、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合作意识强。
专职律师招聘:
岗位要求:
1、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无不良执业记录;
2、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较强的够通能力;
3、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服务意识及开创精神;
4、能够出色完成事务所分配案件;
5、认可金亚太专业化、品牌化的理念,长期致力于律师职业。
实习律师招聘: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学本科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全日制法学、法律硕士优先;
2.业务素质优秀,具备较强的够通、表达、书写能力;
3.诚信、勤奋、务实、严谨、负责并有团队协作精神;
4.有志于长期从事律师职业。
招聘电话:18226621014(李玉琳女士)
招聘邮箱:jytjh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