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十七条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20日
合肥刑事律师
http://www.hfxslaw.com/
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刑事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hfxslaw.com/news/view.asp?id=895855829217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