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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8日 合肥刑事律师   http://www.hfxslaw.com/

敲诈勒索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
  区分敲诈勒索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达到敲诈勒索罪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数额标准。同时,要注意区分敲诈勒索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行为人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财物,就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为人仅仅使用了威胁或要挟手段,被害人并未产生恐惧情绪,因而没有交出财物;或者被害人虽然产生了恐惧,但并未交出财物,均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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