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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第195条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1日 合肥刑事律师   http://www.hfxslaw.com/

  第一百九十五条 【信用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六、九、十二至十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五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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