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多少天
发布时间: 2016年9月3日
合肥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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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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